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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度节能服务产业评优活动

文章来源:2007年9月10日

    各会员单位:
    国务院6月份印发的“关于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”中指出:“将表彰奖励一批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,并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先进典型。”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、国家发改委等有关指示精神,树立新兴节能服务产业的标杆企业和个人,在行业中创造“比有标杆,学有模范,赶有示范、超有目标”的良好风气,推广节能技术,促进产业快速、持续发展,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(EMCA)将在去年评优工作的基础上,继续广泛深入开展行业评比工作,对先进企业、先进个人和优秀业绩进行鼓励和奖励,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,树立行业形象、规范行业行为。
一、2007年首先开展的评比活动
1.2007年度中国节能服务产业优秀示范项目;
2.2007年度中国节能服务产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;
3.2007年度中国节能服务产业最具推广潜力节能技术。
二. 评审方式及颁奖时间
以上三项评比项目采用随时接受申请、不定期评审、评审结果随时公布并颁奖的方案,本年度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31日。其他评比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日期另行通知。
三.评选条件
1.2007年度中国节能服务产业优秀示范项目:
(1)参评单位2007年度已成功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,建筑领域项目投资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,工业领域项目投资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;
(2)参评单位应提供相应的合同副本;
(3)参评项目应具有以下特点之一:
技术创新;
商务模式创新;
融资模式创新;
行业市场创新;
节能效果显著;
结合CDM机制,成功实现碳交易等;
(4)参评项目在节能市场有广阔的推广应用潜力,在节能服务行业内部极具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;
2.2007年度中国节能服务产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:
(1)以2007年度参评企业节能服务合同履约情况作为评比的主要依据,完全履行合同义务,无违约现象发生,客户满意度高;
(2)参评企业应提供2007年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清单和客户信息;
(3)参评单位应提供由客户出具的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证明材料。
3.2007年度中国节能服务产业最具推广潜力节能技术:
参评的节能技术应符合以下条件:
(1)具有显著的节能效果;
(2)具创新性,在国内或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;
(3)适用范围广,市场推广应用潜力大;
(4)有采用该技术实施的节能服务项目成功案例;
(5)得到国内外权威机构的认证、认可或奖励。
对于获得本奖项的节能技术,EMCA将组织举办宣传、推广活动,帮其寻找市场、资本、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伙伴。
四、申报程序
1.请各有关单位登陆中国节能服务网(www.emca.cn ),下载并认真填写《2007年度节能服务产业评优活动申请表》申请材料还应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(盖章)、说明企业本年度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、企业获奖证书与资质证明复印件、证明企业信誉的证明材料、合同复印件等
2.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寄至EMCA产业发展与会员部。
特此通知,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,为产业的发展创造出更加绚烂的辉煌。
联系人:孙小亮 王珏旻
电 话:010-63600181转809、010-63601432转806、802
传 真:010-63600459、010-63601432转806
E-mail:sxl@emca.cn、wjm@emca.cn
地 址:北京宣武门西大街28号大成广场7门12B06室
邮 编:100053
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
二○○七年八月
2007年度中国节能服务产业优秀示范项目申报表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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